| 索引号: | /2025-06690 | 分类: | |
| 发文机关: | 道县自然资源局 | 发文日期: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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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注销登记办事指南
一、事项名称: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注销登记
二、办理依据:《民法典》、《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等法律及行政法规
三、行使层级:县级
四、事项类型:行政确认
五、办件类型:承诺件
六、申请主体:不动产登记簿记载的权利人
七、受理窗口:道县工业大道新政务中心三楼不动产窗口
八、实施单位:道县自然资源局
九、适用:已经登记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申请办理注销登记:
1.因自然灾害等原因导致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消灭的;
2.权利人放弃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的;
3.依法没收、收回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的;
4.因人民法院、仲裁委员会的生效法律文书致使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消灭的;
5.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十、所需材料
申请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注销登记的材料包括:
a) 不动产登记申请书,申请人身份证明,不动产权证书;
b) 因自然灾害等原因导致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消灭的,提交相应材料;
c) 权利人放弃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的,提交权利人放弃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的书面文件。被放弃的国有建设用地上设有抵押权、地役权或者已经办理预告登记、查封登记的,需提交抵押权人、地役权人、预告登记权利人、查封机关同意注销的书面文件;
d) 依法没收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的,提交有权机关出具的生效决定书;收回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的,提交人民政府出具的生效决定书或者收回协议书;
e) 因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生效法律文书导致权利消灭的,提交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生效法律文书。
十一、办理说明:申请材料齐全、真实
十二、承诺办结时限:即办
十三、法定时限:30个工作日
十四、是否收费:不收费
十五、收费依据:湘发改价费(2019)597号
十六、咨询方式和监督方式
咨询电话:0746-5228336
投诉电话:0746-5223455
十七、办理流程:

十八、办理时间和办理地址
办理时间:法定工作日 上午9:00-12:00,下午1:30-5:00
办理地址:道县工业大道新政务中心三楼不动产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