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2025-06693 | 分类: | |
| 发文机关: | 道县自然资源局 | 发文日期: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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宅基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办事指南
一、事项名称:宅基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
二、办理依据:《民法典》、《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等法律及行政法规
三、行使层级:县级
四、事项类型:行政确认
五、办件类型:承诺件
六、申请主体:应由双方当事人共同申请。
七、受理窗口:道县工业大道新政务中心三楼不动产窗口
八、实施单位:道县自然资源局
九、适用:已经登记的宅基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因下列情形导致权属发生转移的,当事人可申请转移登记:
a) 依法继承房屋的;
b) 因分户等原因分家析产的;
c) 集体经济组织内部出卖、互换、赠与房屋的;
d) 因人民法院、仲裁机构的生效法律文书等导致权属发生转移的;
e)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十、所需材料:申请宅基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的材料包括:
a) 不动产登记申请书,申请人身份证明,不动产权证书;
b) 分家析产的,提交分家析产的协议或者材料;
c) 集体经济组织内部出卖、互换、赠与房屋的,提交相关协议书;
d) 因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生效法律文书导致权属发生转移的,提交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生效法律文书;
e) 依法应纳税的,提交完税结果材料;
f) 依法继承的,提交继承人相关材料。
十一、办理说明:申请材料齐全、真实
十二、承诺办结时限:30个工作日
十三、法定时限:30个工作日
十四、是否收费:不收费
十五、收费依据:湘发改价费(2019)597号
十六、咨询方式和监督方式
咨询电话:0746-5228336
投诉电话:0746-5223455
十七、办理流程:

十八、办理时间和办理地址
办理时间:法定工作日 上午9:00-12:00,下午1:30-5:00
办理地址:道县工业大道新政务中心三楼不动产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