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2025-06685 | 分类: | |
| 发文机关: | 道县自然资源局 | 发文日期: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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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体土地所有权转移登记办事指南
一、事项名称:集体土地所有权转移登记
二、办理依据:《民法典》、《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等法律及行政法规
三、行使层级:县级
四、事项类型:行政确认
五、办件类型:承诺件
六、申请主体:集体土地所有权转移登记,由转让方和受让方所在的集体经济组织、村民委员会或者村民小组代为申请。
七、受理窗口:道县工业大道新政务中心三楼不动产窗口
八、实施单位:道县自然资源局
九、适用:已经登记的集体土地所有权,因下列情形导致权属发生转移的,当事人可以申请转移登记:
1.农民集体之间互换土地的;
2.集体土地调整的;
3.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十、所需材料(视情况提供):申请集体土地所有权转移登记的材料包括:
a) 不动产登记申请书,申请人身份证明,不动产权证书;
b) 集体土地所有权转移的材料,除应提交本集体经济组织三分之二以上成员或者三分之二以上村民代表同意的材料外,还应提交:
1) 农民集体互换土地的,提交互换土地的协议;
2) 集体土地调整的,提交土地调整文件;
3) 依法需要批准的,提交有关批准文件。
十一、办理说明:申请材料齐全、真实
十二、承诺办结时限:30个工作日
十三、法定时限:30个工作日
十四、是否收费:不收费
十五、收费依据:湘发改价费(2019)597号
十六、咨询方式和监督方式
咨询电话:0746-5228336
投诉电话:0746-5223455
十七、办理流程:

十八、办理时间和办理地址
办理时间:法定工作日 上午9:00-12:00,下午1:30-5:00
办理地址:道县工业大道新政务中心三楼不动产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