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2025-06721 | 分类: | |
| 发文机关: | 道县自然资源局 | 发文日期: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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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地使用权/森林、林木使用权变更登记
办事指南
一、事项名称:林地使用权/森林、林木使用权变更登记
二、办理依据:《民法典》、《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等法律及行政法规
三、行使层级:县级
四、事项类型:行政确认
五、办件类型:承诺件
六、申请主体:林地使用权/森林、林木使用权变更登记应由不动产登记簿记载的权利人申请。
七、受理窗口:道县工业大道新政务中心三楼不动产窗口
八、实施单位:道县自然资源局
九、适用:已经登记的林地使用权/森林、林木使用权,因下列情形发生变更的,当事人可申请变更登记:
1.权利人姓名或者名称、身份证明类型或者身份证明号码发生变化的;
2.不动产坐落、名称、界址、面积、权利期限等状况发生变化的,以及林地用途部分发生变化的;
3. 森林类别、主要树种等发生变化的;
4. 同一权利人分割或者合并不动产的;
5.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十、所需材料(视情况提供):申请林地使用权/森林、林木使用权变更登记的材料包括:
a) 不动产登记申请书,申请人身份证明,不动产权证书;
b) 权利人姓名或者名称、身份证明类型或者身份证明号码发生变化的,提交能够证实其身份变 更的材料;
c) 林地坐落、名称发生变化的,提交能够证实坐落、名称变更的材料;
d) 林地面积、界址发生变化的,提交变更后的地籍调查成果,涉及国有单位经营区界线变化的,还应提交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或者主管部门的批准文件;
e) 权利期限发生变化的,提交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或者主管部门的批准文件;
f) 林地用途部分发生变化的,提交导致林地用途发生变化的材料;
g) 森林类别发生变化的,提交林业主管部门审批同意变化的文件;主要树种等发生变化的,提交证实发生变化的材料;
h) 同一权利人分割或者合并不动产的,提交有权机关出具的相关批准文件和变更后的地籍调查成果。
十一、办理说明:申请材料齐全、真实
十二、承诺办结时限:30个工作日
十三、法定时限:30个工作日
十四、是否收费:不收费
十五、收费依据:湘发改价费(2019)597号
十六、咨询方式和监督方式
咨询电话:0746-5228336
投诉电话:0746-5223455
十七、办理流程:

十八、办理时间和办理地址
办理时间:法定工作日 上午9:00-12:00,下午1:30-5:00
办理地址:道县工业大道新政务中心三楼不动产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