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2018-02558 | 分类: | |
| 发文机关: | 省自然资源厅 | 发文日期: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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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月29日至30日,道县局对省级矿山矿山地质环境治理备用金退还工作开展了清查核实。此次清查核实工作主要针对省级发证矿山,道县目前有后江桥锰矿、寄家岭石灰石矿、湘源锡矿、富祥铁矿4家省级矿山。经核查,道县4家省级矿山企业均为正常生产经营状态,目前,道县局已引导其建立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恢复基金账户,待核查后,由省财政厅将备用金退还至基金账户。对于省厅和省财政厅下发的备用金台账(包含矿山企业应缴、已缴、欠缴、已退等内容),道县局组织各矿山企业进行全面仔细核对,并按要求填报相关申报资料。
湖南省人民政府2004年印发并组织实施了《湖南省矿山地质环境治理备用金管理暂行办法》,该办法为全省矿山地质环境保护提供了重要的政策依据,正确处理了矿业开发中眼前利益与长远利益的关系,规定了采矿权人依承诺履行矿山地质环境恢复与治理义务,确保了矿业经济持续发展。道县局此次开展省级矿山地质环境治理备用金退还清查工作,深入落实了《财政部 国土资源部 环境保护部关于取消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恢复保证金建立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恢复基金的指导意见》。(道县局 廖龙万 何纯平/文 刘旭剑/编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