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2018-02471 | 分类: | |
| 发文机关: | 湖南省国土资源厅 | 发文日期: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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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底,根据《关于开展耕地质量和耕地产能评价试点工作的通知》(湘国土资办发[2018]111号)文件精神,道县被湖南省国土资源厅确定为耕地质量和耕地产能评价试点县,并被要求尽快开展试点工作,确保8月底前完成试点工作。
此次湖南省国土资源厅在全省仅确定了3个县作为耕地质量和耕地产能试点,分别为临湘市、新宁县、道县。根据耕作制度二级指标区分布情况、市县区耕地面积、积极性和实施能力,确定道县为南岭丘陵山地区的试点县。
试点工作的主要工作内容为耕地质量评价和耕地产能评价,意义重大。一是为我省耕地质量评价机制的完善提供重要参考。二是新的两套评价指标体系(耕地质量评价体系和耕地产能评价体系)注入了生态评价因子,为道县落实多样化耕地保护措施,科学制定农业生产计划、保护农田生态系统多样性提供参考和依据。(道县局唐维维蒋波/文 刘旭剑/编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