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道县残联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道县残联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
本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湖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及县政府信息公开相关文件精神,由办公室编制。本报告包括主动公开信息的情况,依申请公开信息和不予公开信息的情况,信息公开的收费情况,复议、诉讼和申诉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和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共六部分组成。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5年1月1日至2015年12月31日止。
一、主动公开信息的情况
根据政府信息公开的有关要求,2015年县残联信息公开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加强组织和管理,完善信息公开制度,及时主动在公开栏发布信息14条。其中:机构职能2条,工作动态6条,人事信息4条,公共财政2条。
二、依申请公开信息和不予公开信息的情况
按照“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做到“应公开尽公开”。我会未接到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申请,故无依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
三、信息公开的收费情况
没有对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收费。
四、复议、诉讼和申诉情况
未发生针对我会有关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复议案、行政诉讼案。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下步工作打算
(一)存在问题
2015年在信息公开工作方面主要存在以下问题:一是信息公开的内容有待进一步完善;二是个别股室对信息公开理解认识还不够,对信息的梳理筛选不仔细,报送信息不全面。
(二)改进措施
2016年,我们将按照要求,继续大力推进残联信息公开工作,主要是做好以下几方面工作:
1、继续强化组织领导,做好政务公开工作的落实。抓好公开内容审核关,及时公开政务信息。
2、完善手段,丰富内涵。我们本着“实事求是、简明易懂、突出重点、规范运作”的原则,扩大政务公开范围。
3、搞活监督机制,提高工作效率。对残疾人工作开展、政策法规执行及干部队伍建设等进行有效的监督,做好残疾人工作法律、法规、政策的宣传,提供咨询意见和建议,使我县残疾人工作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增强工作透明度,促进职能转变,提高服务效率。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暂时没有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16年3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