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年度报告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由道县畜牧水产局编制。全文包括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相关费用情况、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情况、存在问题及改进措施等六个方面组成。本报告数据统计时限为2014年1月1日至12月底期间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
一、概述
2014年以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的规定和县政府的要求,我局进一步加大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力度,明确了专职工作人员;开展了系列专题学习和培训活动;制定了信息收集和督促公开、依法申请公开、保密审查、考核和责任追究等政府信息公开的工作制度和机制,科学规范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创新公开方式,以行政审批、行政执法程序和结果等人民群众关心关注的热点焦点内容为重点,按照“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要求,切实抓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保证了《条例》在我局顺利实施。一是加强领导,强化信息公开工作组织保障。我局成立了以局长为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副局长和各股站室负责人为成员的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负责领导、协调、监督、检查本系统信息公开工作,研究决定信息公开工作重大事项,推进、指导、协调信息公开各项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具体负责政府信息公开日常工作,负责对政府信息公开内容进行保密审查,对公开的内容和程序进行审议,负责对公开内容的真实性、全面性、有效性进行评议,并明确局办公室一位同志为作为局信息公开工作信息员,具体负责信息公开内容维护、组织协调等日常工作,同时要求局各股站也要明确一位信息员,专门负责收集、整理上报政府信息。我局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形成了各司其职,各负其责,齐抓共管,层层落实的工作格局,确保了政府信息公开各项工作的有效开展。二是加强管理,依法有序推进政府信息公开。从建章立制入手,认真完善各项规章制度,及时建立和拟定了《道县畜牧水产局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制度》、《道县畜牧水产局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制度》、《道县畜牧水产局违反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规定责任追究制度》等相关工作制度,明确了信息公开的目标、任务和工作机制,同时公布了公众举报电话、信箱、信访地址等等,自觉主动接受社会监督,确保了信息公开工作依法、公开、有序地进行。并把政务公开作为社会民主评议和 政风行风评议的重要内容,主动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对不按政务公开制度办事、“暗箱操作”或搞假公开,只公开一般事项而不公开重点事项和关键环节,只公开不承诺、只承诺不践诺、敷衍应付等违规违纪行为,坚决追究责任。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我局结合工作实际,通过政务公开专栏、县政府门户网站、局道县养殖业信息网站等多种信息平台,不断加大政务公开宣传力度,不断扩大政务信息公开知晓面,在方便服务对象的同时,自觉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一是认真编写了《道县畜牧水产局行政机关信息公开指南》、《道县畜牧水产局行政机关信息公开目录》,从人民群众普遍关心和群众切身利益的实际问题入手,进一步扩大政务信息公开的范围、政务信息公开的内容:1.公开本局领导班子成员、行政职能、行政管理方式,行政执法范围、职责范围和权限。2.公开行政审批事项及法律、政策依据和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行政处罚项目及其收费标准、收费依据。3.公开办事对象应具备的资格、条件及应提交的资料、公开办事指南、办事时限、办事程序、社会服务承诺事项及服务标准、办事结果。4.公开办事纪律、责任追究内容及举报电话,设立举报箱情况。二是通过会议、文件、通告、政务公开栏、县政府网站、县养殖信息网等多种方式公开《道县畜牧水产局201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以及行政执法、工作动态、政策法规和社会服务等信息,并在政务服务中心窗口、局办公楼大厅和通道的显著位置设置举报咨询电话和监督电话,公开接受监督。同时,我们随时搜集工作中的新动态、新进展和新经验,从中挖掘闪光点。并充分利用报社、电视台等各级媒体发布信息,推动我局信息工作上质量、上水平,使社会更多的人了解养殖业,认同养殖业,关注养殖业,进一步提高系统的社会信誉度。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我局没有收到要求公开政府信息的申请。
四、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我局没有因依申请公开信息收取或减免费用情况。
五、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我局未接到一起关于政府信息公开的投诉或举报,没有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六、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
由于领导体制、工作机制建立健全,领导层层把关,信息发布员尽职尽责,确保了公布信息内容的准确、及时、高效,取得了一些成绩,但与县委、县政府的要求,与人民群众的期盼还有一定的差距,主要存在以下问题:一是信息量和信息公开覆盖面有待于进一步扩大;二是信息公开时效性有待于进一步提高;三是政府信息公开网络平台建设有待于进一步加强。
2015年,我局信息公开工作将进一步加强领导,健全机制,强化措施,深入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一是加强培训,进一步增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能力。进一步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培训力度,切实提高每一位工作人员的思想认识和工作技能,不断增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能力,保证公开信息的及时、准确和全面。二是进一步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水平。认真对照《条例》确定的政府信息公开范围,及时发布和更新依法应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切实提高办事透明度,努力提高行政效能和公信力,更好地为公众提供便利的服务。三是进一步加强督促检查,确保政府信息公开的质量和效率。继续加大对本局信息公开情况的监督检查,确保信息公开的质量和效率。同时虚心接受服务对象的监督,切实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各项工作。四是进一步完善制度,构建长效机制。进一步完善相关工作制度,建立健全政务公开工作长效机制,重点把涉及人民群众利益的各类事项作为公开重点,规范信息公开内容,加大公开力度,开创政务公开工作的新局面。